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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让他去找工作,他也没说什么,照例陪我晨跑,吃完早饭回去冲洗一下换
衣服去超市。
“啊……”我愣了一会儿,然后从床上坐起来,“胡说,明天明明是第九天,你别想偷工减料。”
他发现我在看他,与我对视了一会儿,突然把书合上,轻轻用脚背踢了踢我的大
:“去倒杯茶。”
不过这几天我的
神
倒是好了许多,晚上不会再熬夜,懒床的习惯都被他治好了。至今天早上他还没喊我我就自然醒了。
“找工作明天再说吧,家里的菜不是又吃完了嘛,等等再去买
。”
这个……怎么反而是我求着他不走了。靠。养了他十天,也没日上一回,真亏!
楼下逛逛,然而逛着逛着就会跑起来了。
“去吧。”他拿脚背蹭
他想了一下,对我说:“今天恐怕不能陪你了,我要去找工作,还有住的地方,明天就该离开这里了。”
“明天,就是第十天了啊。”
我给他钱结账,自己要往无购
通
走,走了两步,我又回
,抓住他的肩膀让他弯腰,凑到他耳边说:“等等顺便买盒
。”
“那……是要买最便宜的吗?”
我时不时偷瞄几
苟盟,他这几日与我混熟了,也随意了许多,两脚搭在茶几的边缘,翻着手里的书。背却还是
得笔直。
“……我还没抠门到那个份上!”
“好吧。”他收拾好被
,走去洗漱,
气听不
喜怒。
“不去!要去自己去。”
在我的圈
里,他真是个特殊的存在。
经过几天的相
,我逐渐把苟盟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严格地说,是把他和其他“少爷”区分开来。他
上永远带着一
挥散不去的军人气势,这让我有些着迷,而他偶尔
俗的举止和落后的观念却又让我觉得他不过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退伍兵。
“他妈的你
一个晚上都算
去了啊!”
他挑眉看我。
“啊?第十天啊,”他掰着手指
给我算,“从你那天晚上带我回来到……”
我留不了他多久,他也知
自己待不了多久,我们心照不宣地只拿了一天分量的菜品。
我理智上
不得他快
,但又有些莫名的不舍,心里
成一团,烦躁得不得了。
比如,那台老人机不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换的,而是他
本不
使用智能手机,除此之外,他只掌握了简单的电脑
作技能,没有□□没有微信没有微博,平时最大的
好除了看书就是看电视里的军事新闻,
行歌曲倒是听,只是那些当红明星的脸他一个也认不得。
“看什么看,”我压低声音咬牙切齿,“这是生活必需品!”
真是个难以言说的存在啊。
我立刻竖起眉
:“叫我去倒茶?我家哪有茶叶。”
“有的,我刚刚帮你收拾厨房的时候看到橱柜里有,应该还没过期,去泡一壶。”
今天明明没有
更多的锻炼,但我却觉得比往常还疲惫,时间一晃就到夜晚了,我不想动,懒洋洋地囤在沙发里,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
“跑步吗?”我看他一丝不苟地叠着被
。
“这个……不能算
去吗?”他一脸疑惑,然后又恢复了往常的表情,“那好吧,多待一天也好。”
“离开这里?”我一时间没理解他的意思。